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包裝概述



  危險貨物具有不同於其他貨物的性質,它們與外部環境接觸塑膠包裝盒可能發生變質或因受到碰撞、摩擦、震動、撒漏而引起燃燒、爆炸、毒害、腐蝕、放射性污染等事故,所以對危險貨物進行嚴格有效的包裝極為重要。通過包裝,既要保證貨物數量完整,又要防止事故的發生,從而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包裝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種運輸方式在運輸貨物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環境條件,但環境變化範圍各不相同。對於航空運輸,它跨越的空間範圍比較大,環境條件變化大,加之危險貨物對環境條件的變化比較敏感,這就要求危險貨物的包裝在很短食品包裝容器的時間內適應急劇的溫、濕度變化及高度變化引起的壓力劇增或劇減,所以只有明確了航空運輸的正常條件,即正常的環境條件變化範圍,才能對待運的危險貨物進行合理、有效地包裝,保證航空運輸的安全性。

  航空運輸的正常條件包括空運的溫度、壓力和振動三方面的內容。

  首先是溫度問題,由於國際航空運輸跨越的地域範圍很大,可能遇到的溫度範圍為-40℃至55℃之間,在這個範圍內溫度的變化均為正常。對於那些在低溫下充滿液體的容器或包裝,在經過高溫地區時,溫度的升高可能導致液體溢出或容器、包裝的脹裂,同樣相反的運輸流向也可能導致事故發生。要避免此種情況發生,就要求在充裝時容器或包裝內留有足夠的剩余空間,並且應滿足一定的壓力要求。

  其次是壓力問題,由於飛行高度的變化,飛行中壓力會下降,極端條件下會降至68KPa(0。68bar)。由於容器或包裝通常在近似103KPa(1atm,1bar)的正常壓力下裝入液體,空中氣壓的降低可能導致液體外溢或容器的破裂。這就要求每一容器或包裝及其封閉物必須滿足包裝試驗的要求。 最後是振動問題,飛行中的振動是難以避免的,商用飛機所引起的振動可以在頻率7Hz,振幅5mm(相當於1克的加速度)至頻率200Hz,振幅0。05mm(相當於8克的加速度)的範圍內。包裝必須保證能經得住這種振動。

  要充分了解危險貨物的包裝,先熟悉一下有關包裝的術語。首先介紹包裝的一般術語:

  1、包裝(packaging): 符合危險物品規則對包裝最低要求的容器及其為實現其包容作用所需的其他構件或材料的集合體。

  2、包裝件(package): 是指包裝作業的最終產物,包括准備運輸的包裝及其內容物。

  3、打包(packing): 對物品或物質進行捆扎、包裝或固定的工藝和操作。

  4、容器(receptacle): 是指用於接收和盛裝物品或物質的器具,包括任何封閉裝置。

  5、泡殼內包裝(inner packagings): 在運輸中還需使用外包裝才能達到安全運輸目的的包裝。

  6、內容器(inner receptacle): 是指為實現其內層保護功能還需使用外包裝的容器。

  內容器與內包裝有區別。內容器的設計是如果沒有外層包裝就不能起到包容作用,所以它不是內包裝,而內包裝即使沒有外包裝也能發揮其包容作用,保護貨物,方便使用。如一個玻璃瓶就是一個內包裝。

  7、外包裝(outer packaging): 是指連同吸附材料、襯墊材料和其他容納和保護內容器或內包裝所需要的部件一起構成的復合包裝或組合包裝的外部保護用具。 8、中層包裝 (intermediate packagings): 是指介於內包裝或物品和外包裝之間的包裝。

  9、組合包裝(combination packaging): 為了運輸目的,由一個或多個內包裝按照一定的包裝要求緊固在一個外包裝內組成的包裝組合。內、外包裝間需根據不同情況填充襯墊或吸附材料。

  10、單一包裝(single packaging): 是指不需任何內包裝即能在運輸中發揮其包容作用的包裝。因為只有一層包裝,所以無所謂內、外包裝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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