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

工會主席工作責任制


  一、在黨支部的領導下負責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工會勞保發揮群眾的作用。

  二、根據工會和黨支部的安排和各個時期的工作特點,制定出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並負責實施。

  三、配合職業工會黨支部充分調動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

  四、抓好民主管理工作,創造條件,開拓渠道,教育引導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充分發揮職工主人翁作用。

  五、做好家訪、談心工作,了解掌握本隊職工家庭生活狀況,關心群眾的生活,並及時向工會反映情況,協助工會做好困難職工的工作。

  工會會員管理制工會健保

  所有職工(包括合同制、臨時工)承認工會章程,由本人申請自願加入工會,並按規定的標准交納會費者,都有可成為工會會員,並登記入冊。

  工會會員的權利:

  在工會的會議上,參加關於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的一切問題的討論。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工會會員或者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罷免違法、失職的工會工作人員。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福利事業的優惠待遇。

  工會會員的義務:

  認真學習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標准以及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處下達的生產任務。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維護社會秩序,同危害礦山建設、發展的行為作鬥爭。發揚職工友愛、搞好團結互助,做到安全生產。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組織生活,按月交納會費。

  干部談心家訪制度

  干部談心家訪是全面了解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順職工情緒化解內部矛盾,增強黨群、干群關系。執行黨的群眾路線、政策的基本保證。經常深入群眾及時了解生產、工作及職工生活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職工對本處本單位各項工作意見,以確定談心家庭的對像和內容。

  每月談心、家訪必須做到人員、地點、記錄、事例四落實。談心、家訪要走到生產一線職工個別家庭面對面交談,切忌流於形式。對談心、家訪中反映出的問題,能解決的就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向職工多作解釋以後並上報有關部門或有關領導。對本單位的傷、病、殘職工及家屬、困難戶要經常家訪和慰問,對重點問題及時解決,真正體現到黨的溫暖。

  工會例會制度

  負責傳達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執行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組織例會,所有隊工會成員必須參加,認真分析總結所做的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安排布置的工作。維護工會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創造性的開展工會工作,增強、發揮、調動全體職工在生產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民主管理制度

  依照規定召開民主會議,組織職工參與民主決策。職工參加民主評議解決職工工資發放、獎金分配、福利待遇中所存在的各種問題。 搞好公開工作,將所有公開的內容公公所健保布於眾接受職工監督。配合隊領導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制度


  1、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單位應將公所健保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提交給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2、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單位應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建設單位應建職業工會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檔案。

  3、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報批程序,並按程序向衛生行政部門上報,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

  4、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由有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5、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現不足項及時完善改進。

  6、做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工會健保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台賬。

  7、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工會勞保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8、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單位職業衛生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並由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牽頭負責整改。

  9、按照規定在投入生產或使用的30日內如實向區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全工會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監督辦法(下)



  (4)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工會健保單位均無權對已經會審的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變更或消減,如有確需變更或消減的地方,必須事前征得同級工會組織及有關方面的一致同意,重新履行審批事宜。

  第四條各級工會組織要依據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法規和標准對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三同時”的實施實行工會監督。

  (1)參加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會議。負責對可行性論證文件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內容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參加初步設計會審。會審前工會要認真審閱建設單位報送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報告、資料、圖紙(包括《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生產性建設項目職業安全初步設計審批表》並及時將審查意見反饋建設單位。在參加會審時要提出審查意見。

  (3)參加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驗收前工會組織要認真職業工會審查建設單位填報的《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驗收審查表》和專題報告;驗收時,工會組織要逐項審查建設單位報送公所健保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專題報告和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以及運行效果。對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存在的問題,工會組織應立即向建設單位提出改進意見的建議。

  第五條工會組織對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設計審查和峻工驗收實行分級負責制。

  (1)國家級建設項目由全國總工會負責審查並派員參加驗收,建設項目所在地工會組織應積極協助工作。

  (2)部級建設項目由對口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負責審查並派員參加驗收。

  (3)省、市級建設項目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省、市總工會負責審查並派員參加驗收。

  (4)建設單位工會組織應對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進行監督,並向參加建設項目審查驗收的上級工會組織反映項目施工及試生產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和改進意見。

  第六條對本辦法範圍內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接受工會組織的“三同時”審查監督,凡未經工會組織審查同意或存在嚴重問題的,工會組織有權制止其投產使用。對工會勞保強行投產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或個人,工會組織將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追究當事者的責任,並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其整改。對觸犯刑律的,工會組織應向檢察機關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和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中華全國總工會。


全工會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監督辦法(上)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加強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職業工會衛生設施的工會監督,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國境內一切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續建、引進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

  第三條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工會健保生的法規和標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以下簡稱三同時),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要各負其責。

  (1)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在編制和審批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時,必須同時編制和審批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項目計劃,並將其所需經費和材料納入到總投資計劃中,專款專用。同時,主管部門必須將建設項目年度計劃抄送同級工會組織。

  (2)建設單位公所健保應對承擔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提出具體的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要求。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專篇》;在初步設計中,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法規和標准進行設計工會勞保。建設單位在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進行會審前,必須把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初步設計文件(包括《職業安全衛生專篇》見附件l,《生產性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查表》見附件2)以及有關的資料、圖紙送同級工會組織審查;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認真填寫《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項目驗收審查表》(見附件3),並連同試生產中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和解決辦法等寫出專題報告,在項目正式驗收前20天,將上述表格和專題報告報送項目主管部門的同級工會組織審查並通知工會組織參加驗收。

  (3)施工單位對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要同主體工程同等對待,要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圖紙施工,保證工程質量。